【發稿時間 :2022-07-11閱讀次數:】
各縣、市、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理順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行政監督和服務體制,強化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監督和服務效能,根據《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條例》、《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聯動監督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將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公管委)各成員單位的行政監督職責分工如下:
一、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市公管委為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對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進行全局規劃,總體協調、統籌安排及重大事項的協調決策。
市公管委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公管辦),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的指導、協調、督辦及日常工作,辦公地點設在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配合推動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示等工作,指導和督促行業部門履行信用監管職責,配合實施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聯合獎懲機制。
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依法對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制定公共資源招投標活動交易規則、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負責全市公共資源綜合評標專家庫建設管理;牽頭開展“雙隨機一公開”聯動執法;配合開展公共資源招投標信用信息收集、共享及信用聯合懲戒工作;協調、監督處理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項目招投標活動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市級公共資源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開展公共資源招投標法規政策咨詢及宣傳。
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依法在部門職責范圍內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行業監督管理;擬訂相關行業招標投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相關行業監管;協助做好本行業領域信息收集、共享及信用聯合懲戒機制等相關工作;受理屬于本行業范圍內的投訴、舉報,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依法在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查處本行業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投標人標后履約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配合建立和管理相關行業綜合評標專家庫;開展相關行業公共資源招投標法規政策咨詢及宣傳。
五、市交通運輸局
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進行招標交通運輸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行業監管;擬訂相關行業招標投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相關行業監管;負責本行業信息收集、共享及信用聯合懲戒機制;受理屬于本行業范圍內的投訴、舉報,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依法在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查處本行業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投標人標后履約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配合建立和管理相關行業綜合評標專家庫;開展相關行業公共資源招投標法規政策咨詢及宣傳。
六、市水利和湖泊局
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進行招標水利工程項目投標活動實施行業監管;擬訂相關行業招標投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相關行業監管;負責本行業信息收集、共享及信用聯合懲戒機制;受理屬于本行業范圍內的投訴、舉報,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依法在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查處本行業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投標人標后履約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配合建立和管理相關行業綜合評標專家庫;開展相關行業公共資源招投標法規政策咨詢及宣傳。
七、市農業農村局
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進行招標農田整治及其他農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實施行業監管;擬訂相關行業招標投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相關行業監管;負責本行業信息收集、共享及信用聯合懲戒機制;受理屬于本行業范圍內的投訴、舉報,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依法在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查處本行業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投標人標后履約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配合建立和管理相關行業綜合評標專家庫;開展相關行業公共資源招投標法規政策咨詢及宣傳。
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依職責對全市土地使用權的招拍掛項目進行監管,制定完善相關交易制度,督促相關交易活動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依法受理并處理相關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共享;落實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聯合懲戒機制;配合建立和管理相關行業綜合評標專家庫;開展相關行業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及宣傳。
九、市財政局
依法履行政府采購活動監督管理職責;擬定市級政府采購規范性文件,依法審批政府采購方式變更,依法開展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的審核,依法開展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依法受理并處理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共享;落實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聯合懲戒機制;負責提供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政策咨詢服務。
十、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依職責對全市國有產權交易項目進行監管;制定完善相關交易制度,督促相關交易活動進入交易平臺交易;依法受理并處理相關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共享;落實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聯合懲戒機制;配合建立和管理相關行業綜合評標專家庫;開展相關行業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及宣傳。
十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依職責對全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設備、醫療器械集中采購項目進行監管;制定完善相關交易制度,督促相關交易活動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依法受理并處理相關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共享;落實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聯合懲戒機制;配合建立和管理相關行業綜合評標專家庫;開展相關行業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及宣傳。
十二、市醫療保障局
依職責對全市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藥物集中采購和醫用耗材采購項目進行監管;制定完善相關交易制度,督促相關交易活動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依法受理并處理相關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共享;落實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聯合懲戒機制;配合建立和管理相關行業綜合評標專家庫;開展相關行業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及宣傳。
十三、市商務局
依職責對全市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管;制定完善相關交易制度,督促相關交易活動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依法受理并處理相關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共享;落實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聯合懲戒機制;配合建立和管理相關行業綜合評標專家庫;開展相關行業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及宣傳。
十四、市經信局
依職責對相關行業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制定完善相關交易制度,督促相關交易活動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依法受理并處理相關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共享;落實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聯合懲戒機制;配合建立和管理相關行業綜合評標專家庫;開展相關行業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及宣傳。
十五、市生態環境局
依職責對相關行業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制定完善相關交易制度,督促相關交易活動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依法受理并處理相關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共享;落實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聯合懲戒機制;配合建立和管理相關行業綜合評標專家庫;開展相關行業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及宣傳。
十六、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
依職責對相關行業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制定完善相關交易制度,督促相關交易活動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依法受理并處理相關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共享;落實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聯合懲戒機制;配合建立和管理相關行業綜合評標專家庫;開展相關行業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及宣傳。
十七、市科學技術局
依職責對相關行業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制定完善相關交易制度,督促相關交易活動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依法受理并處理相關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共享;落實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聯合懲戒機制;配合建立和管理相關行業綜合評標專家庫;開展相關行業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及宣傳。
十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負責本部門、本系統內的公共資源招標投標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為公共資源交易“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提供平臺支持及保障;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息共享,落實信用聯合懲戒機制。
十九、市司法局
壓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監督指導責任單位開展公共資源交易的法治宣傳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對以市政府名義出臺的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
二十、市稅務局
負責貫徹執行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負責所轄區域內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落實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息共享和信用聯合獎懲機制。
二十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依法依規為進入中心交易項目提供場所和相關服務;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政策研究和規劃起草工作,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建立進入中心交易項目數據庫,收集、存貯、分析和發布有關信息;負責向行政監督部門、監察機關等報告進場交易項目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投訴處理及監督檢查等;落實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息共享和信用聯合獎懲機制;開展電子評標系統現場操作與評標現場管理規定培訓。
其他職責相關說明
除工程招標投、政府采購、土地招拍掛、產權交易外,其他依據《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履行管理職責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進入中心的交易項目實施綜合監管。
上述行政主管部門作為依法必須招標項目審批、核準部門的,應明確項目招標方式;負責做好標后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管;暫停項目執行的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資金撥付。
上述行政監管部門作為招標人的招標投標活動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實施監督。
上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相關行業項目自愿進入市公共資源中心交易的應履行監督管理職能。
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嚴格履行行政監督職責。
附錄
主要文件依據清單
1.《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鄂政辦函〔2020〕27號)
2.《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條例》
3.《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投標投訴處理辦法》
4.《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權責清單》(鄂公管委發〔2021〕5號)
5.《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鄂公管委發〔2021〕6號)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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