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時間 :2022-12-01閱讀次數:】
各縣(市、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有關專家:
為嚴格落實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相鄰區域專家共享使用工作指引(試行)>的函》(鄂公管函〔2022〕 30號)工作要求,推行荊州市專家資源共享使用試點工作,促進公共資源交易評標專家全省共建共管共享,荊州市綜合評標專家庫將于2022年12月30日正式停用。
荊州市綜合評標專家庫停用后,將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各縣、市、區統一使用湖北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區域庫荊州區域專家。
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30日